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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花(91“探花”,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)

2023-11-23 本站作者 【 字体:

本文作者专注并擅长于“情色”法律实践与研究、中港法律实务和公司类法律纠纷,如对相关话题感兴趣,欢迎添加关注,避免日后错过重要内容。


随着91各位先生等团队的相继落网,“探花”行业和产业链也浮出水面被人们熟知,平日那些衣着光鲜人们的背后,可能已经成为了视频里的主角。今天跟大家分析“探花”产业涉及的法律问题。

什么是“探花”

“探花”属于情色行业偷拍术语或暗语,是指通过相约受害人(多为女性)一起进行性行为。通过出售偷拍视频获得收入,甚至通过直播获得打赏。由于是偷拍,所以大多数的受害人并不知情,是在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拍摄。

以已经落网的91大力先生为例,根据公开的消息显示,大力先生本是外企高管,家有漂亮妻子,他通过在社交软件上对女性进行欺骗,与多人发生关系,并对性行为进行偷拍和传播,截至被抓捕时,受害者人数已经达到了300多人。

探花(91“探花”,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)


“探花”涉嫌侵犯隐私权

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。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酒店房间属于不愿被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,受害人与“探花”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偷拍,可推定为不愿公布该隐私。

《民法典》规定,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赔偿损失、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等。对于被侵犯隐私权,受害女性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要求对方道歉、赔偿、停止侵害(即删除视频)、道歉等。

“探花”除了民事责任外,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,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可被处以罚款或拘留。

“探花”对过程进行直播是否构成犯罪

此处的直播,是指仅对过程进行直播,不存在录制或传播的行为。

“探花”直播的行为涉嫌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,符合该条第二款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制作淫秽物品违法犯罪信息。

探花(91“探花”,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)


“探花”将过程制作成视频是否构成犯罪

假如该“探花”突然良心发现,只将性行为过程偷拍录制,不存在传播等行为。首先,偷拍行为构成前述所说的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情形,可被处理行政处罚。其次,参考2022年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个“公厕偷拍600部”案件,如果仅偷拍者个人欣赏,未上传网络,也没有贩卖牟利的行为,不构成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四条的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,因为不属于定罪要件中的“造成严重后果”。即不构成犯罪,但违法。

探花(91“探花”,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)


“探花”将过程录制并传播是否构成犯罪

如果是“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”,构成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的制作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最低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最高刑期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
如果制作、传播是以牟利为目的,并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进行制作和传播,根据“法释〔2004〕11号”规定,以下可以作为是否构成本罪参考。

(一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影、表演、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;

(二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;

(三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刊物、图片、文章、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;

(四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,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;

(五)以会员制方式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;

(六)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、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,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;

(七)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(一)项至第(六)项规定标准,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;

(八)造成严重后果的。

探花(91“探花”,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)


即使不牟利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

即使“探花”不是为了牟利而制作或者传播,纯粹为了追求刺激或者其他原因,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仍然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;

  • 数量达到前述第(一)项至第(五)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;

  • 数量分别达到前述第(一)项至第(五)项两项以上标准的;

  • 造成严重后果的。

值得提醒的是,平常各位用WX等通讯软件传播淫秽视频分享给你的好兄弟,在数量上也使用本标准。

结语

在笔者整理本内容的时候,发现可怕的是“探花”仍有不少追随者以及仍有很多“探花”没有落网。他们对女性造成潜在的伤害。“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”,希望大家都能少看黄色视频,做个阳光向上的三好青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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